远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8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远安县为满足消防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应聘者需拥护宪法,遵守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纪律观念。符合年龄、学历、身体健康等条件,并无违法犯罪记录。招聘岗位包括执勤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待遇优渥,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制度,享受五险一金、食宿补助、带薪年假等福利。考核方式为体能测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聘用,试用期后转正。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满足远安县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加快远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满足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队伍建设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岗位为政府专职消防员8名(其中战斗员6名,消防车驾驶员2名)。

02

应聘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一、自愿长期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经历者优先。

三、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四、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的纪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纪录。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能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功底,从事过政府机关单位工作或有执法工作经验者,以及在文艺、篮球、足球、羽毛球等方面的特长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②有不良信用和刑事案件记录的;

③应聘人员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⑤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03

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执勤战斗员:

年龄为18-30周岁,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主要从事消防救援队伍日常执勤训练,参加灭火及应急救援行动。

(二)消防车驾驶员:年龄为18-35周岁(持A类机动车辆驾驶证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放宽至38周岁),需持有A1、A2、B2驾驶证,3年以上驾龄,熟悉远安交通路况。主要从事消防车辆驾驶与维护工作。

04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工作日接受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远安县消防救援大队(远安县鸣凤镇双利村三组30号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3819119、罗站长:15871556683、望班长:15207202492

3、报名者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退伍证、驾驶证、征信查询记录、无犯罪证明,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登记照2张;填写《远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应聘人员登记表》(扫描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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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工作地点和时间

招录上岗后,在远安县解放路消防救援站(鸣凤镇)、江北工业园消防站(旧县镇)或万里化工园嫘祖片区消防站工作。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三班两运转,工作5天休息2天的工休制度,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

06

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签订劳务合同后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服装。

3.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工作年限和级别分别享受每年5天、10天、15天、20天、25天的带薪年假。工作满1年以上享受单位安排的每年的1次免费体检。

(二)工资薪金

初入职人员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等予以分级定档,确定相应薪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车驾驶员月薪资5000-6000元起(税前工资,含五险一金),并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调整等逐年递增。

07

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面试两部分。

(一)体能测试

1、引体向上

2、10米×5折返跑

3、1000米跑

4、负重登六楼

(二)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人际沟通等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

08

体检、考察

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情况。

根据考察结果,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依次进行考察和体检。

09

聘用与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由劳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务合同。正式聘用前需进行为期2个月的岗前培训(试用期),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试用期考核后转为正式员工。聘期内,人员由远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管理,按照消防救援队伍的有关规定落实执勤、训练、工作、生活制度,保证执勤训练、灭火救援和其他任务的完成。


标签: 消防 消防员 救援 远安县 专职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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