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科级干部选任及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岗位空缺情况,现就部分空缺科级岗位选拔任用提出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学校、学院事业发展需要与人岗相适相结合原则
二、选任岗位及数量
1.校友会、教育基金会综合科科长(正科级)1名;
2.党政办副主任(学工副组长)1名;
3.副科级辅导员5名。
三、任职资格与条件
(一)选任人选必须符合《安徽农业大学科级干部选任及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七、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二)对党忠诚,忠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履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本领过硬,堪当重任,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新时代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为人师表,勤勉尽责,公道正派,有奉献牺牲精神;勇于改革、敢于担当,艰苦奋斗;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四风”,口碑形象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选任程序
(一)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二)资格审查。学院党委、纪委对民主推荐产生的初步人选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三)确定考察对象。学院党委综合考虑工作需要、人选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民主推荐和征求意见等情况,研究确定拟提任的考察对象人选。
(四)组织考察。学院党委组织考察工作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按照“凡提四必”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五)研究决定。根据组织考察情况,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提任的岗位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报送校组织部,学校党委下发文件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五、工作纪律与要求
(一)要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和奋发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干部选任实行全程纪实。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干部选拔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
学院党委:65786155、xjxydw@ahau.edu.cn
学院纪委:65786291、xzjw@ahau.edu.cn
中共安徽农业大学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
标签: 学院 选任 考察 人选 党委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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