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高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3名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宜宾市高县医疗保障局面向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或未就业青年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3名,见习期限12个月。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5-29日,地点为高县庆符镇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报名需准备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失业登记证等材料。见习人员可获得每月1970元的补贴和人身意外保险,表现优秀者还可获得鉴定材料。报名者对提交信息和材料负责,弄虚作假者将不予录用。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单位工作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就业见习人员3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16至24周岁的未就业青年,进行失业登记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自愿从事就业见习岗位的报名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无违纪违法行为;

(五)目前未购买社保。

三、见习期限

就业见习期限为12个月。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宜宾市高县庆符镇硕勋路机关综合大楼A栋二楼高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陈女士0831-5583638,邮箱:1416069191@qq.com。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宜宾市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件2)电子档、签字盖手印纸质件各1份;

2.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红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电子照片1张。

(四)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经面试合格后择优录用。

五、见习管理

(一)面试通过后,填写《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二)见习待遇:期间按每月197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见习期满后,对就业见习优秀人员,可出具鉴定材料。参照《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与规定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

(二)本次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公告由宜宾市高县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宜宾市高县医疗保障局吸纳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表

2.宜宾市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

就业见习公告附件.doc

标签: 见习 就业 宜宾市 报名 人员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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