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单位工作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就业见习人员3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16至24周岁的未就业青年,进行失业登记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自愿从事就业见习岗位的报名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无违纪违法行为;
(五)目前未购买社保。
三、见习期限
就业见习期限为12个月。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宜宾市高县庆符镇硕勋路机关综合大楼A栋二楼高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陈女士0831-5583638,邮箱:1416069191@qq.com。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宜宾市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件2)电子档、签字盖手印纸质件各1份;
2.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红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电子照片1张。
(四)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经面试合格后择优录用。
五、见习管理
(一)面试通过后,填写《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二)见习待遇:期间按每月197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见习期满后,对就业见习优秀人员,可出具鉴定材料。参照《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与规定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
(二)本次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公告由宜宾市高县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宜宾市高县医疗保障局吸纳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表
2.宜宾市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
标签: 见习 就业 宜宾市 报名 人员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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