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站执勤力量,宝丰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队员15人。现将招聘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专职消防队员15人。
二、招聘对象应具有的基本条件、资格和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2、学历: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18至24周岁;驾驶员可适当放宽年龄;
4、性别及体格条件:男性,五官端正,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应征入伍体格检查标准》,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按标准体重不低于15%不高于20%。
5、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从部队退役尤其是在部队服役期满且表现优秀的退役战士;
2、拥有消防、化学、物理、电工、体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3、具有驾驶经验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纹身、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行为的;
4、被国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从2024年3月18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宝丰县消防救援大队(文峰路东段迎宾馆斜对面)
四、报名携带资料
报名时本人需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本人页);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二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五、资格审查
面试时间、体能测试、政审时间、体检时间(指定医院费用自理)、岗前培训等,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通畅,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各阶段程序者,视同放弃应聘。
六、录用后的用工形式
应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七、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依托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后,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发放高危补助及其他法定补助,随入队年限每年递增。担任正副班长、队长助理、装备技师、文书、驾驶员等职务,增发200元--1500元/月的岗位补贴。
(二)退伍军人考核合格者,按照相应的职级进行套改,并发放相应级别工资,表现优秀者可优先安排到管理岗位并加发相应岗位补贴。
(三)专职消防队员统一发放被装,实行集体就餐和住宿;
(四)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模式,签订劳务合同后每月调休8天,入队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假。
报名电话:
0375-6459003 大队指挥中心
13087053000 副站长王晓阳
本次招聘由宝丰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无任何培训教材,不收取任何费用,请直接联系预留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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