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规定,经审核,姚梅等9人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拟同意安置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4年3月26日前邮寄或直送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人才职建股(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编:5374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75—6399920,监督电话:0775—6335277。公示名单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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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9日
北流市城镇公益性岗位2024年4月拟安置就业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就业创业证号 | 就业困难人员类别 | 拟安置单位 |
1 | 姚梅 | 女 | 4509810020003149 |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 北流市司法局 |
2 | 刘日芬 | 女 | 4509810019000086 |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 | 北流市司法局 |
3 | 赖丽贞 | 女 | 4509810020006691 |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 | 北流市司法局 |
4 | 邓雯文 | 女 | 4509810023059578 | 享受城市低保家庭人员 | 北流市人民检察院 |
5 | 李宛 | 女 | 4509810020000151 |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 | 北流市妇女联合会 |
6 | 李铃又 | 女 | 4509810023063859 |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 北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7 | 李金凤 | 女 | 4509810020002208 |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 | 北流市白马镇人民政府 |
8 | 陆明 | 男 | 4509810019000763 |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 | 北流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9 | 岑春梅 | 女 | 4509810023063026 |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 北流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标签: 北流市 城镇 2024 大龄 人员 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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