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雄市行政服务中心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主要从事卫生保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清正廉洁,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工作责任心强,勤劳肯干,服从单位安排;
3.南雄市户籍;
4.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岁,截至公告发布当日计算);
5.学历初中及以上;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工资福利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者,继续聘用。不能胜任工作者,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内,工资待遇36000元/年(含社医保)。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和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南雄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地址:南雄市雄州街道雄东路1号(大润发广场四楼)。
3.报名需提交材料: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1张,并填写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
4.报名人员填写承诺书(详见附件2)。
5.联系电话:0751-3875771。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实操两个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50分,实操成绩满分为50分,总成绩=面试成绩+实操成绩。资格审查合格者通过电话、手机短信通知参加考试,接到通知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面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知识等,面试满分为50分,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名。面试时间地点待定。(资格审查合格者通过电话、手机短信通知参加面试),接到面试通知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实操
面试成绩排名前三名的,在面试结束后当天进行搞卫生实操,实操采取现场操作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工作效率等,实操满分50分,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实操地点拟在南雄市行政服务中心。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聘用后可凭体检费用发票向单位申请报销)。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在南雄市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察
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
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2.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南雄市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为南雄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保洁员。
四、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考人员中,从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考生体检不合格的;
2.考生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聘用人员试用期不合格的;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五、其他
本次考试成绩一年有效,一年内出现岗位空缺可按本次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录。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南雄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南雄市行政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1日
标签: 南雄市 面试 聘用 实操 人员 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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