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增福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增福镇为加强消防力量,现公开招录1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应聘者需符合条件:遵守法律、品行端正、服从安排、高中以上学历、18-35岁男性。招录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者签订3年劳动合同,执行准军事化管理,享受试用期工资、基本工资、社保福利等待遇。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全面加强增福镇消防力量建设,夯实基层消防安全工作基础,根据相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为增福镇专职消防队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名(限男性)。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身高165CM(含)以上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持有B2以上驾驶证并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的人员优先录用且可适当放宽限制)
4.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合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予录用的情形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参加或组织领导邪教、暴力恐怖组织、黑社会团伙的人员;
6.近五年来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招录程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3月22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流程:应聘人员在规定日期内的工作时间由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涪陵区增福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现场报名。(联系人:黄毅;联系电话:13896532121)
报名需携带的相关资料:涪陵区增福镇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涪陵区增福镇专职消防员招聘既往病史承诺书、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役军人证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1份、蓝底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5张;驾驶员还需提供B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需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报名相关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流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由镇应急办通过电话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短信通知审查结果。
(二)考试内容
1.考试科目
(1)心理测试。采用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只开展一次,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仪容、反映与应变能力及求职动机等内容,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3)体能测试。专职消防员考试科目共4项:引体向上、立定跳远、100米跑和1000米跑。
2.总成绩计算方式
面试×20%+体能测试×8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甄选聘用。
(三)体检
专职消防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检查标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行向医院缴纳。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四)政治审查
拟招录对象持镇人民政府介绍信到辖区派出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录用管理
录用为专职消防员的人员经集中培训合格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为三年)、建立劳动关系、办理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经集中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在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培训期间,录用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试用期(集中培训期)内,发试用工资,试用工资2000元/月;转正后基本工资3400元(含五险一金),根据工龄、职级、职务、休假天数、日常考核、参加区级以上业务竞赛情况,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工资增长及岗位津贴标准》执行。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24小时工作制度,每月8天休假(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报名咨询:涪陵区增福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023-72728197。
重庆市涪陵区增福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  


标签: 增福镇 专职 人员 报名 审查 消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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