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济宁市农业农村局“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近日发布的引进公告,济宁市农业农村局对符合\"优才计划\"要求的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将于3月25日在济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举行,参加人员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审查将贯穿全过程,发现违规者将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联系方式请保持畅通,面谈面试公告将在济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2024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综合类)引进公告》要求,对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时间:3月25日(周一)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地点:济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济宁市鲁南质检中心院内东辅楼)210会议室。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4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以及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5.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其他要求

1.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应由初审通过人员本人参加。

2.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资格审查所需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或材料准备不齐,造成资格审查无法正常进行的,视为弃权。

3.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4.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5.面谈面试公告将在济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sdjnny.jining.gov.cn/)公布。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综合类)引进公告》执行办理。

联系电话:0537-2967958,0537-2348283。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0日

标签: 资格 报名 济宁市 学历 审查 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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