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诚惠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淳安县石林镇招聘1名劳务派遣人员,任强村公司负责人,要求为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48周岁,有营销经验。报名方式为网上提交资料,资格审查后进行面试。考试采取笔试或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通过体检和考察后公示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业务发展需要,淳安诚惠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派遣至淳安县石林镇人民政府从事强村公司相关工作,现将招聘信息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岗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性别

要求

户籍要求

学历及

专业要求

年龄要求

备注

强村公司负责人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18-48周岁(1976年3月15日至2006年3月15日出生)

有一定营销经验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坚决服从用工单位的人员调度安排;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5.身心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团队协作精神;

6.热心乡村事业,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热爱乡村,安心乡村,工作勤奋、无不良嗜好、无不良失信从业记录,履职经历清晰;

7.工作能力强。有一定的企业运营和农产品宣传推广经验;

8.专业素质高。具备一定的文案功底,会网络营销(会微信和抖音公众号)。

有以下情形的不予报名:

1.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2.报名职位存在须任职回避情形的,存在“五不能”情形的;

3.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类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26日下午5:00止。

2.报名方法:应聘者将《2024年淳安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附件1)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资料电子稿发到报考单位邮箱441612108@qq.com,邮件标题须注明:本人姓名+联系电话。相关报名资料发送后务必与招聘单位联系人电话确认。

招聘单位收到报名资料后,将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将及时反馈报名对象。同时对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2倍数的岗位,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招聘1人的岗位不开考,招聘2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酌情核减)。

招聘单位联系人:王先生,13165967137。

(二)资格审查

由石林镇党委政府将报名人选上报淳安县委组织部进行公安、纪检、法院等相关部门资格联审,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通过人员,由镇党群办相关工作人员电话告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凭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如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40人,则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

本次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淳安千岛湖门户网站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招聘的,由淳安诚惠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派遣至石林镇人民政府使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如招聘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求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4.本公告由淳安诚惠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淳安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淳安诚惠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8日

附件1:2024年淳安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docx

标签: 招聘 面试 人员 报名 笔试 考试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

微信扫一扫
订阅每日考试


备考专区

时政热点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