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植检植保站《关于进一步加强植保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农(保)函〔2024〕5号)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24区域内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植保员(以下简称“监测点植保员”)新增的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选聘计划
区域内含农垦共计划选新增监测点植保员79人由各乡镇推荐。具体监测点植保员名额详见《2024年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区域内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应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愿意为农民服务,在当地有一定种植规模且种地水平较高的种植大户、科技示范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技术员等新型农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选聘范围。
3、学习能力强,熟练掌握手机软件(掌上植保、微信、拍照、快手等)的使用。
4、每年4月-10月期间,在村里长期生活的农户,年龄55周岁以内,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60周岁。
5、有病虫害监测经验,对于病虫害等相关知识有一定基础者优先,懂农业技术的脱贫户、监测户优先录用。
四、工作内容及待遇
(一)工作内容
监测点植保员按照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田间调查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及时开展所承担区域内的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调查和防控指导工作,并通过“掌上植保”APP填报监测数据。
1、定期深入田间地头调查病虫害发生情况,每5天调查上报一次,每次调查点数不低于15个,通过手机”掌上植保”APP上报。在进行正式监测工作开始前,植保站工作人员会对植保员进行培训,主要包括病虫草害的识别、监测方法、防治方法及“掌上植保”APP的安装和使用等。
2、定期进行检疫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的监测。需植保员对本村的小园或者其他地方的有害生物寄主植物进行定期踏查。
3、协助植保站进行农业技术宣传、科学防治、先进综合服务工作。调查所在村屯农药使用情况和植保机械数量。
4、配合区植保站完成其他临时性任务。
(二)补助及待遇
根据工作任务和完成情况实行绩效考核,按照考核结果给予相应额度调查补助费与荣誉奖励,并由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按照省有关规定为监测点植保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五、选聘程序
(一)本人申请报名。符合选聘条件并有意愿报名的人员,请于3月23日前,与所在乡镇(管委会)报名联系人联系咨询、报告(联系方式见附件2),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2024年梅里斯区区域内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植保员审核推荐表》(附件3)。
(二)各乡镇、管委会审核推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用的原则,根据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设置任务和有利于开展监测工作的需要,对有申请意愿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有推荐名额的村每村设一名植保员,只负责本村内监测任务,不得兼任其它村植保员。于3月25日前,将《2024年梅里斯区区域内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植保员审核推荐表》(附件3)和《2024年梅里斯区区域内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植保员审核推荐汇总表》(附件4)扫描件上报邮箱mq6562260@163.com,
咨询: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陈继红18845227498、王禹15663252253、程叶雪18745262200。
(三)区级公开选聘、审核确定。由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成立区级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植保员选聘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推荐上报的监测点植保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3月27日—3月31日进行公示,并由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分别与监测点植保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省植检植保站备案。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3月23日
公告时间:2024年3月20日—3月24日
报名表及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梅里斯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0日
标签: 植保 监测点 2024 选聘 病虫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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