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大学编制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法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工作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组织面试。现将参加面试人员的分数予以公示。
序号 | 姓名 | 面试成绩 |
1 | 余紫晴 | 88.67 |
2 | 梁晶晶 | 86.33 |
3 | 高梦娜 | 83.00 |
4 | 林玉婵 | 81.33 |
5 | 黄升升 | 86.00 |
6 | 麻诗怡 | 80.33 |
7 | 柴诗忆 | 放弃 |
8 | 蒋寒璇 | 83.00 |
9 | 胡辰阳 | 80.00 |
1.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 对上述面试结果如有异议,请向法学院党政办反馈,联系电话:87609248,联系人:李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法学院
2024年3月19日
标签: 面试 法学院 公示 人员 辰阳 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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