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2023年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复检结果及递补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广安市前锋区2023年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项目不合格的2名考生复检合格。一名考生自愿放弃体检,准考证号为34481930710的考生进入递补体检环节。递补体检时间将电话通知,考生需按要求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或证件不齐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广安市前锋区2023年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于2024年3月14日组织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项目不合格人员复检。现将复检结果及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检结果

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项目不合格复检2人,体检合格。

考生1:准考证号:34481930130,体检结论:合格;

考生2:准考证号:34481930405,体检结论:合格。

二、递补体检

准考证号34481930710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根据《公告》“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进行体检。”的规定,1名考生进入递补体检环节,具体名单见附件。

递补体检时间将电话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本人照片并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笔试准考证、一张两寸彩色免冠照准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并准备体检费(考生自备现金或银行卡,体检费约500元,由体检医院据实收取)。证件不齐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集中地点:广安市前锋区民政局(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街道陡梯子街南段66号)。

递补体检注意事项按照2024年2月18日《广安市前锋区2023年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执行。

联系地址:广安市前锋区民政局305室

咨询电话:0826-6971084

附件:广安市前锋区2023年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广安市前锋区民政局

2024年3月19日

标签: 体检 广安市 递补 前锋 复检 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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