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因工作需要,递补1名考生进入体检,详见附件。
二、递补体检时间:2024年3月20日上午8:00-10:00。进入体检人员自行前往医院体检。未经同意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递补体检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门诊大楼三楼。(咨询电话:028-83623983)
四、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体检前一天忌油腻食物、忌饮酒;体检前12小时空腹;体检当天不喝水;带身份证、1张一寸照片。
六、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七、复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的工作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向成都港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认同体检结果。对于本人提出复检申请并符合复检条件的考生,由成都港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复检,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其他:体检结果由成都港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统一领取。
如有疑问,可咨询成都港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8-60302868(罗老师);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成都港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9日
标签: 体检 复检 递补 00 港汇 公务员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