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202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安排,为做好选调笔试工作,现将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安排
(一)时间: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二)地点:清远国际会展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二、考生须知
(一)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请考生留意接听电话及查看短信,如因报名预留电话有误、电话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考生本人及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的,责任自负。
(二)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方可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对。
(三)考生自备黑色签字笔、钢笔、圆珠笔等。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或考试相关资料带至座位。
(四)开始考试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才能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纸)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六)考试当天请所有考生提前45分钟到达考场。请考生提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及交通路线,因交通问题错过考试时间后果自负。
(七)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
(八)根据有关规定,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2.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3.在试卷、答题卡(纸)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4.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
5.将试卷、答题卡(纸)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纸)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
(九)考试期间,考生若有伪造证件、作弊、使用电子设备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事项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清远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考生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选调工作的有关通知,后果自负。
本次选调工作由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0763-3360771。
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标签: 考生 考试 考场 答题卡 笔试 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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