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坑园镇人民政府向社会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坑园镇政府招聘驾驶员,要求男性,年龄25-35周岁,有驾驶经验,优先考虑退役军人。报名时间为3月19-29日,需提供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招聘采用面试、体检、政审和考察的方式,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将淘汰。合格者按规定聘用,试用期1个月,满期后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参照现有驾驶员标准。咨询电话:0591-26461010、15345004336。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要,坑园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驾驶员,招聘计划如下:

一、招聘职位

坑园镇人民政府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男性,有实际驾驶经验,退役军人优先;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

三、招聘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址:坑园镇党政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应聘者应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

4.报名时间:2024年3月19日—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录用办法

采取面试的形式。

五、体检

面试合格者入围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从报名面试人员中递补。

六、政审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和考察,政审和考察主要考察德才表现、报考资格条件、是否有无违法违纪记录等,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者淘汰。

七、聘用和待遇

考察合格者,为镇拟聘用对象,由镇政府按相关规定组织报到,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者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拟聘用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薪资待遇参照现有驾驶员待遇。

咨询电话:0591-26461010、15345004336

坑园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

标签: 聘用 体检 考察 招聘 坑园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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