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南宁市检察机关根据相关规定,经过严格选拔,拟聘用樊菁云等39人为聘用制书记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实名书面向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反映。群众举报受法律保护。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广西检察机关2023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聘用樊菁云等39名同志为南宁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9日—3月25日(5个工作日)。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邮寄(送达)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72号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电话:0771-5885275

附件:南宁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18日

附件:南宁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xls

标签: 南宁市 聘用制 书记员 聘用 检察机关 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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