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关于公益性岗位再次安置的公示

根据庆人社规〔2023〕2号文件,经过申请、寻访和审核,董微微被认定符合二次安置资格。拟对其进行再次安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8日至22日,如有异议,可拨打监督电话6352265。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关于做好城镇公益性岗位再次安置工作的通知(试行)》(庆人社规〔2023〕2号)文件要求,经用人单位申请,街道(社区)寻访,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认定符合要求,拟对董微微,身份证号:230606********0582;进行再次安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监督举报电话:6352265。

让胡路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8日

标签: #2024 #公示 #18 #服务中心 #人才 #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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