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所学专业需与心理学相关,或具备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能够胜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心理辅导能力。
3、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有教师资格证优先聘用。
二、所需材料及投递方式
所需材料:个人简历一份(含联系方式)、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投递方式:以下两种均可以
发送电子材料至邮箱,将所需材料拍成图片打包,命名为:姓名+应聘心理教师,发送至邮箱2732940978@qq.com.
递交(或邮寄)纸质材料复印件至学校门卫(南京市建邺区黄山路123号),封面显著位置标注:姓名+应聘心理教师。
截止时间:2024年1月7日
联系电话:025-86418965 彭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nsfzxc.cn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初级中学
2024年1月2日
附:心理教师岗位职责
1、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的道德规范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工作规范,认真做好来访者的接待和辅导工作。
2、负责组织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专题调查,协助学校调查、分析教师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师生心理档案。
3、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业务资料统计、分类归档工作。
4、负责对有心理发展不良倾向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和追踪教育并建立工作个案,负责对有心理辅导需求的学生进行团体辅导、团体训练。
5、制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活动方案,定期组织心理课的集体教研,定期组织全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适时组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
6、协助学校接受上级部门有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检查,协助学校开展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7、建设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网站,做好学校心理健康的宣传报道工作。
标签: 心理健康 学校 教育 心理 教师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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