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优化办)公开选聘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监督站、监督点和监督员,诚邀符合条件、热心从事营商环境社会监督的各界人士积极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监督站
热心参与湖南营商环境建设的异地在湘商会协会,本省行业商会协会。
(二)监督点
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
(三)监督员
对营商环境工作有一定的了解,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愿意履行营商环境监督职责,本省范围内企业负责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专业人士。
二、监督职责
1、参与湖南省营商环境评价;
2、参与营商环境有关的座谈、调研、明查暗访、营商环境政策制定等活动;
3、收集并反馈经营主体、群众在办事过程中意见和建议,提供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4、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措施;
5、承担省优化办赋予的其他营商环境监督任务。
三、选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商会协会申请营商环境监督站;市场主体申请营商环境监督点;商会协会、企业负责人、社会各界人士申请营商环境监督员。申请人登录“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网”(网址:http://12345.fgw.hunan.gov.cn:22355/business/portals/portals_province.html),进入营商环境首页,点击“湖南省营商环境监督站、点、员报名入口”,分别填写《湖南省营商环境监督站申请表》《湖南省营商环境监督点、监督员申请表》《湖南省营商环境监督测评点、员推荐汇总表》,申请日期截止为3月31日。
(二)推荐名额。申请方式有单位推荐和自荐两种形式,各监督站推荐10个监督点、监督员,各市州优化办推荐20个监督点、监督员。为保证监督工作的覆盖面及公平性,营商环境监督站、点、员数量将尽量均匀分布于不同市县、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
(三)资格审核。省优化办对申请单位、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四、日常管理
1、对应聘站、点、员分别授牌、颁发证书,聘期3年。
2、鼓励站、点、员结合所从事行业积极反映问题线索,建言献策,每年底对履职情况进行统计,对积极履职的予以表彰感谢,连续两年不履行职责的予以解聘。
联系人:符正联系电话:13617437559
附件:1.湖南省营商环境监督站申报表
2.湖南省营商环境监督点、员推荐表
3.湖南省营商环境监督测评点、员推荐汇总表
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
标签: 营商 环境 湖南省 监督 监督站 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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