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招聘岗位和人数:安全协管员10名。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3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永康市古山镇人民政府406办公室。
4.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经资格初审合格,填写报名表。
(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考核形式,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相应递减招聘名额。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永康市古山镇人民政府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报考人员是否存在前科劣迹、违法违纪记录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永康市古山镇人民政府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后明确意见。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永康市古山镇人民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编外用工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及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问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永康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经费薪酬管理实施意见》(永人社〔2018〕126号)执行,享五险一金。
永康市古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
标签: 考察 聘用 永康市 公示 试用期 体检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