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察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林芝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3名建筑领域人才,作为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由察隅县住建局组织实施,纪委监委、人社局负责监督。招聘对象需满足一定资格条件,包括政治过硬、热爱工作、熟悉政策法规等。招聘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考察、录用等。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有关要求,规范和加强我县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和消防审查验收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报察隅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面向林芝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建筑领域人才,作为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应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招聘工作由察隅县住建局组织实施,察隅县纪委监委、人社局负责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员要求

察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建筑领域未就业大学生3名,属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政治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开展反分裂斗争这一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工作,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和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5.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林芝籍应往届大学毕业生;

8.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9.从事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消防审查验收等工作, 需要外勤;

10.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11.有关专业问题由察隅县住建局负责解释。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尚未作出结论的;

3.正在接受审计、巡视(巡察)和纪律审查的;

4.因身体原因不能从事外勤工作的;

5.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具有吸毒史或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8.曾非法出入境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

10.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11.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通过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考察、录用等招聘程序,招聘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察隅县住建局考察合格后聘任为质安站专业技术人员。

(一)发布公告

在“网信察隅”、“察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0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招聘采用电话及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联系电话:0894-5438398  邮箱:cyxzjj@126.com。

3、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表格样式附后)。

(2)个人简历,重点介绍自身工作经历、品行、能力、业绩等方面内容,需本人签字承诺内容真实性。

(3)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成果等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两寸照片2张(含电子版)。

报考人员需如实提交相关材料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察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发布的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确认合格后,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并对外发布公告。

2.参加考试时,参考者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举办任何培训。

5.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次日在“网信察隅”、“察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综合能力、工作经历、个性特征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2.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不足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

3.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网信察隅”、“察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另行通知。

4.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六)政审

1.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比例折算成考试总成绩,按照折算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优先比较从业资格和工作经验等,同等条件下,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2.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填写《察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政审表》,并组织政治审查,经政审合格的通知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则视情况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自行到林芝市或察隅县人民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信察隅”微信公众号、察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九)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按照基础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试用期满后,本人进行书面总结,由察隅县住建局对被录用人员在试用期期间实际表现与工作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意见并提交察隅县住建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聘任,如满足我局要求,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经试用合格的并愿意继续留岗的,签订劳动合同,不能胜任工作的,经县住建局党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于试用期不合格或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自动离职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工作需要递补一次。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及其他

1.试用期薪酬(1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按照基础工资的80%发放。

2. 试用期满薪酬:工资5000人民币/人/月(含个人应依法缴存的“三险”),单位承担五险部分按照当年出台的社平工资基数上缴。

3、合同期满,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单位发展需要,结合本人意愿,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劳动合同。 

4.依法享有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规定。试用期满后享有带薪休假30天(含路途天数)。

5.下乡补助、差旅费参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行〔2020〕10号执行,所需经费从单位项目管理费中列支。

六、离职

双方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提前3-5工作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

(二)提交察隅县住建局党组研究审批;未履行相关手续自行离职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关注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关注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招聘过程中,聘用单位负责人、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西藏自治区察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电话及传真:0894—5438398

邮箱:cyxzj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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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察隅县 人员 试用期 招聘 聘用 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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