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鲁特旗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施方案

扎鲁特旗公开招聘5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面向通辽市户籍男性。符合条件者须报名笔试、体能、驾驶技能、面试等考核,并通过体检、政审。招聘信息在扎鲁特旗政府网站发布,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至3月30日,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监督。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国家《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应急(2023)8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3)88号)》,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辽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扎鲁特旗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55名专职消防员,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五)坚持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扎鲁特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具体招聘工作由扎鲁特旗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5名。其中:专职消防员岗位44名,具有B2及B2以上驾驶证的消防车驾驶员岗位11名。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乐于奉献,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通辽市户籍;

6.性别要求:本次招聘人员均要求为男性;

7.学历要求:专职消防队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8.专职消防队员年龄为年满18周岁至30周岁以下,即1994年3月15日(不含)至2006年3月15日(含)期间出生;消防车辆驾驶员年龄为年满18周岁至35岁以下,即1989年3月15日(不含)至2006年3月15日(含)期间出生,消防车辆驾驶员须持有准驾车型B2及以上车辆驾驶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提供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9.服从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理位置的调剂。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在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影响期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正在服役的现役军人;

6.在部队服役期间所受纪律处分未出结论或未过处分期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连续在国(境)外驻留6个月以上的;

9.纹身图案和刺“字”、“点”的;

10.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存在其他劳动纠纷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扎鲁特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驾驶技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公示及录用等程序进行。一切事宜均在通辽市扎鲁特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lute.gov.cn/)发布。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3月30日

2.报名地点:扎鲁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一楼东侧大厅联系电话:0475-7227717;0475-7227707。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审核通过后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中专(高中)、大学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5.报名提供材料:

(1)报考人员下载填写《岗位报名表》1份(正反面打印)。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退役士兵证、毕业证、各类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籍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并提供本人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

(3)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电话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报名费20元/人、心理考务费用50元/人、体能测试考务费用50元/人(共5科)、特长测试考务费用50元/人、面试考务费用50元/人(《内蒙古计委财政厅〔2002〕887号》)。

(二)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由扎鲁特旗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缴纳报名费。报名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招聘考核

考核项目包括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驾驶技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

1.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武警部队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进行考核,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2.体能测试。消防员、驾驶员岗位按照《消防员招聘体能技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见附件)。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总分值100分。体能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能测试时间以政府公告为准。专职消防队员、驾驶员成绩分别单独排列。

为保证体能测试安全顺利,患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人员,不得参加体能测试,若刻意隐瞒病情,导致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意外,后果由考生自负。

3.驾驶技能测试(详见附件4)。体能测试结束后,驾驶员岗位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参加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驾驶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驾驶技能测试按照机动车B2驾驶科目二项目进行测试,如测试不合格则淘汰)。

4.面试。由扎鲁特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从体能测试达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数1:2的比列,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量化评分。面试满分100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体能分数×80%+面试分数×20%,消防员岗位与驾驶员岗位总成绩单独排序,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并列时,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再并列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6.体格检查。在指定的三乙级医院及以上级别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资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费用自理。

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基于消防救援工作强度风险高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恐高症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并按报名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7.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扎鲁特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队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考核总成绩等额确定政治考核人员范围,主要考察政治面貌、宗教信仰、遵纪守法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公示及录用

1.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扎鲁特旗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入职培训。新录用的专职消防队员,参加为期3个月的入职培训(试用期工资按工资总额的80%发放)。培训采用全程退出制,在培训考核后不合格的人员,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予以退回。入职培训期间退出的,不发放个人工资。

3.递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共招聘55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如因政审不合格、自愿放弃、培训期间不合格、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而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培训后3个月内进行递补,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4.录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及时到人社部门备案。经批准正式录用的专职消防员,工作3年(含入职培训期)内不得提前离职。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按协议条款处理。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定岗不定人。合同期满后,可以选择自动退出或续签(续签人员应符合消防员年度考核相关标准),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或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

六、职业保障

专职消防队员录用后职业保障按照国家规定的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核定。采用定额工资形式(4000元/月并按照年度考核结果每年上浮工龄工资50元/年),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缴费部分由旗财政承担,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期间,伙食标准参照属地苏木镇伙食标准执行,统一着制式服装,相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录用后与旗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编制管理。

七、管理使用

根据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辽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旗消防救援大队对专职消防队伍进行统一管理,消防救援大队每半年对专职消防员进行一次考核,合同期限内累计两次考核不合格或发生严重违规违纪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合同的续聘、变更、终止、解除,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的专职消防员,工作范围在扎鲁特旗各苏木、镇政府专职消防站。工作内容按消防救援队伍应承担的职能职责为准、其他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安排。同时工作期间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在各苏木镇间调配工作地点,消防任务由旗消防救援大队统一调度,工作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按轮休轮岗制休息。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接到举报投诉的,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本次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扎鲁特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

1、扎鲁特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领导小组名单

2、扎鲁特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报名表

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4、消防车辆驾驶员测试目录

5、体能测试承诺书

通辽市扎鲁特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队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15日

附件1:

扎鲁特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领导小组

组长:牟铁民(扎鲁特旗旗委常委旗政府常务副旗长)

副组长:丁志刚(扎鲁特旗政府副旗长)

成员:吕军(旗人社局局长)

张国增(旗财政局党组副书记)

李景华(旗应急局党组副书记)

宝力军(旗教体局局长)

贺喜格(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潘晓莹(旗卫健委主任)

陈伯超(旗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朱云(旗人力投董事长)

宝泉(旗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人力投公司

主任:朱云(旗人力投董事长)

副主任:陈伯超(旗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副主任:李艳(旗人社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刘程远(旗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吴立臣(旗人社局考试中心主任)

张庆岩(旗人力投副经理)

刘利(旗人力投副经理)

附件二.doc

附件三.docx

附件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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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专职 招聘 扎鲁特旗 测试 消防 体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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