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关于2024年第三批拟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示

泰州市姜堰区拟聘用马娟等2名就业困难人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5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区人社局反映。此举旨在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兜牢民生底线。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兜牢民生底线,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发〔2021〕3号)文件精神,经报名审核,结合各用人单位考察情况,拟同意聘用马娟等2名就业困难人员(名单见附件)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内(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25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区人社局反映。联系地址:上海路1号,联系电话:0523-88212497。

附件:泰州市姜堰区2024年第三批拟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xlsx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5日

标签: 2024 公示 公益性 姜堰 15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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