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工作开展需要,发挥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和服务基层的双重作用,现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23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原则。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亚东籍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能遵守公益性岗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岗位调动,有团队意识,吃苦耐劳,能适应弹性的工作时间,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甘于奉献。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胜任工作需要。
5.具备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
6.服从统一调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体检不合格者,有遗传病史或传染病的。
7.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8.违反过职业道德规范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计划、要求和福利待遇
(一)招聘人数
公益性岗位23名。
(二)岗位要求
1.拥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判断能力,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自律心,具有主动服务意识。
2.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上(2007年12月21日及以前出生),四十五周岁以下(1978年1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3.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确认录用后,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普通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为2880元/月(含三险),高校毕业生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工资。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步骤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12月29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逾期不予受理。
2.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至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5办公室进行报名。
3.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二寸蓝底免冠照;公安机关政审材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报名高校毕业生岗位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资料原件、复印件。
4.资格审查: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将根据报名者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经电话通知本人。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和不如实填写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5.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求安排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体检:资格审查以及笔试、面试通过后,安排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普布琼达 13518922521
张 敏 伟 17732767563
附件:亚东县公益性岗位需求计划表
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5日
标签: nbsp 岗位 报名 公益性 招聘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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