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司法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公告

双江自治县司法局拟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招聘条件包括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之一。报名时间为3月18日至4月3日,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就业证明、毕业证等。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享受社保补贴,合同期为三年。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由于工作需要,双江自治县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主要从事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人员2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应聘人员应符合就业困难的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名:1.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4.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临沧户籍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三、合同签订及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不超过三年,三年以后个人自主择业,不再续签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办法,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需与单位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内,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五险一金),作息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食宿自理。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4月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除外)。

报名地点:双江自治县司法局政工办(201室)

联系人:康家彩

联系电话:0883—7621695

六、报名应提交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必须是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有学位证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及照片电子版。

双江自治县司法局

2024年3月15日

标签: 公益性 人员 岗位 报名 失业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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