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印发<荔湾区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荔编外管理〔2022〕8号)、《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监察职能向社区、街道片区延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荔办〔2021〕12号)和《关于规范纪检监察联络站队伍建设的通知》(荔纪〔2022〕112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荔湾区白鹤洞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纪检监察联络站专职站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纪检监察联络站专职站长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吃苦耐劳,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组织协调等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工作期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应报名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备广州市辖内范围内的各级党政机关、街道(镇)、社区、村(居)工作经历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具有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执法、部队服役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优先录用。
6.同等条件下,熟练掌握粤语的应聘人员,优先录用。
7.岗位需要24小时值班和不定期封闭工作,适合男性。
现在担任或曾担任荔湾区街道纪检监察联络站专职站长的应聘人员,岗位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不限。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格式名称统一为:报考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报名电子邮箱:baihedong123@126.com。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0日(共3个工作日)。
3.资格审核:根据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政治面貌、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填写《荔湾区白鹤洞街道纪检监察联络站专职站长报名表》(附件)。应聘人员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现在担任或曾担任荔湾区街道纪检监察联络站专职站长的应聘人员,要提供街道纪工委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5.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延长3天报名时间,仍未达到1:3以上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周六)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白鹤洞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或白鹤洞街道办事处4楼会议室(留意手机短信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纪检监察工作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组织考察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和组织考察对象。对进入体检的人员,将对其资料进行资格复核,审核身份证、毕业证、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综合表现进行考察,主要对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组织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福利待遇
街道片区纪检监察联络站专职站长薪酬参照荔湾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正职标准(约13.8万元/年起,含单位缴付部分的社保和公积金),结合工作年限、工作绩效实际分级计发薪酬。
五、注意事项
(一)笔试、面试时,应聘人员要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应聘人员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二)报名咨询电话:020-88501384,监督举报电话:020- 81544160。
标签: 面试 报名 纪检监察 应聘 荔湾区 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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