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2024年面向见习人员定向招聘非在编人员公告

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面向见习人员定向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涵盖护理、医学影像、检验等。招聘对象为2022年11月至2024年1月在该院见习期满或正在见习的人员,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至12日,招聘流程包括报名、资格审核、招聘考核和录用。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核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拟录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将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加强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人才梯队建设,进一步做好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服务工作,拟面向医院2022年11月-2024年1月期间的见习人员招聘21名非在编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现根据医院急诊、儿科、感染性疾病科等学科发展需要,应对秋冬呼吸道传染病季节性高发带来的就医需求,缓解医务人员压力,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同时响应国家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就业创业政策,体现对见习人员的关怀帮扶,医院本次招聘特面向2022年11月1日-2024年1月31日在我院见习期满离院或正在见习人员,定向招聘为非在编人员。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一)护理岗位19名;

(二)医学影像技术(超声)岗位1名;

(三)医学检验技术岗位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56号)规定。

2.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有积极的工作热情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3.心理、身体健康。

4.年龄在30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24年1月11日(含1月11日)。

(二)对象和范围

2022年11月-2024年1月在我院见习期满离院人员或正在见习人员。

(三)具体条件

1.护理岗位,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报名:

(1)高中起点(取得高中毕业证)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护理学专业(不包含助产专业),报名时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

(2)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包含全日制及非全日制),护理学专业(不包含助产专业),报名时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

2.医学影像技术(超声)岗位:高中起点(取得高中毕业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3.医学检验技术岗位:高中起点(取得高中毕业证)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四)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录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吸毒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由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1日-1月12日,早上8:00-12:00,下午14:30-18:00。截止日期之后将不再接收简历。

2.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如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进行现场报名。

(二)具体要求:

1.个人简历:内容包括个人简历表、毕业证书(含高中)、学位证书、相关执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见习结业证明及相关获奖或培训合格证,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高中毕业证遗失无法提供者,可以由高中毕业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替代。

2.承诺书(考生须承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签字盖手印。(委托他人报名的提前备好或由委托人签字按手印)

3.上述材料在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由人事科负责统一收集整理。

(三)资格审核

人事科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由人事科通知进入下一考核环节。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招聘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考核,分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评和专业能力考核。考核实行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根据考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余考官的平均分计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确认。

2.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则根据第三位小数进行排名。

(五)录用

1.根据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用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2.拟录用人员经体检合格,经医院会议讨论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医院正式录用,与其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

3.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录用或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原则上只递补一次。

七、薪资待遇

按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八、其它事项

(一)本次考核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州卫生健康委巡视检查。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招聘工作人员和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所有招聘工作人员和考生,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政策规定实行回避。

(四)所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科 0691-2123013

联系电话:人事科 0691-2139022

附件1: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面向见习人员定向招聘非在编人员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承诺书.doc

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

2023年12月29日

标签: 招聘 报名 人员 11 西双版纳州 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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