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泾县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公示

根据相关规定,泾县人社局拟安置未稳定就业的失业人员到公益性岗位,现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名单、岗位类型等信息。公示期为2024年3月14日至18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面谈、网络等方式反映。经查证属实,将取消相应人员的安置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人员将被安置到保洁、保育、保安等公益性岗位就业。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4号)和《宣城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宣人社发〔2014〕21号),经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申请,人社局审核,拟将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未稳定就业的失业人员安置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现将拟安置的人员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内如对安置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面谈、网络等方式反映。若反映的问题查证属实,将取消被反映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资格;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将安置到保洁、保育、保安、其他岗位等公益性岗位就业。

受理单位: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电话:0563-5031302

公示期限: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18日

附件:公益性岗位2024年3月份公示名单.xlsx

标签: 公益性 岗位 公示 2024 就业 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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