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和程序,现将2023年塔城地区考试招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专业教师“待定”人员体检结果予以公示,并将考察环节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体检结果公示期为2024年3月14日至3月22日共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体检合格结果有异议的,在可提供真实依据的前提下,可致电或现场进行实名投诉举报,对于恶意举报扰乱考试秩序的,将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公示期满后提出异议的,将不再受理。(公休日可发邮件,以具体发送时间为准。)
(二)凡体检合格考生均进入考察环节。
(三)体检不合格考生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须在3月15日至3月19日之间,向塔城地区人社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届时将视情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逾期未提交复检申请的,视为默认体检结果。
(四)考察工作自2024年3月14日起至3月23日。
(五)进入考察考生在附件中下载打印(A4纸正反打印)并填写《考察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各县(市)人社局负责本县(市)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考察工作;地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考察工作。
(七)进入考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等待考察单位通知或主动与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联系。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考察或未经考察单位同意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结果和拟聘用公示将在本网站进行发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相关公告,按要求做好上岗报到准备工作。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01-6239549(请在工作日10:00-14:00,16:00-20:00拨打)
联系邮箱:tcrsjsyk@163.com
附件:
1、各县(市)及地直各部门(单位)考察工作通讯录
2、2023年塔城地区考试招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专业教师体检结果公示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第二批次)
3、2023年塔城地区考试招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专业教师考察表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4日
标签: 考察 体检 塔城地区 公示 招聘 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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