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人案矛盾”,解放“司法劳力”,释放“司法人力资源”,尼玛县人民法院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执行辅助人员。
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性质
(一)岗位:执行辅助人员
(二)名额:1名(男性、身高1.68以上)
(三)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制外聘用人员)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二)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执行力。警察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
(三)户籍为尼玛县籍;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30周岁(1993年12月20日至2005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运用;
(六)身高要求在1.70米以上,身体健康、无纹身。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考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纪律处分以及曾受开除、辞退处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失信被执行人员;
(五)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审判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18时。
2.报名地点:尼玛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3.报名手续:报考者应持本人户口薄(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1.综合能力测试(占总成绩的60%)
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内容:主要测试汉字录入(看打、听打)、WORD、EXCEL基本操作、公文撰写能力。
2.面试(占总成绩的40%)
时间、地点:具体通知为准。
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举止仪表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3.加分(综合能力测试折合后加分)
有1年以上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经历的加3分,需提交工作证明。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填报加分项,并在报名结束前提交加分证明材料,若未填报或未及时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成绩公示
尼玛县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成绩。
(五)体检
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生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和实际表现。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培训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院党组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
(二)上岗试用1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六、待遇
(一)试用期月工资为4500元;聘用期内月工资5000元(未扣三险)。
(二)提供住宿。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96-3712552
咨询电话:19989264340 14718968887
本公告由尼玛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
1.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尼玛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各招聘环节的相关信息均在考生微信群公布,报名时,请考生扫码加入考生微信群,及时关注考生微信群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2.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等费用,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培训班。
3.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一年,若本院编外人员岗位出现缺额时,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标签: 聘用 报名 招聘 尼玛县 体检 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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