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人民法院执行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尼玛县人民法院计划招聘1名男性执行辅助人员,要求18-30岁、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户籍为尼玛县籍,身高1.70米以上。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18时,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考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面试,综合能力测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40%。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试用1个月。待遇方面,试用期月工资为4500元,聘用期内月工资5000元(未扣三险),提供住宿。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缓解“人案矛盾”,解放“司法劳力”,释放“司法人力资源”,尼玛县人民法院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执行辅助人员。

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性质

(一)岗位:执行辅助人员

(二)名额:1名(男性、身高1.68以上)

(三)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制外聘用人员)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二)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执行力。警察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

(三)户籍为尼玛县籍;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30周岁(1993年12月20日至2005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运用;

(六)身高要求在1.70米以上,身体健康、无纹身。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考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纪律处分以及曾受开除、辞退处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失信被执行人员;

(五)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审判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18时。

2.报名地点:尼玛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3.报名手续:报考者应持本人户口薄(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1.综合能力测试(占总成绩的60%)

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内容:主要测试汉字录入(看打、听打)、WORD、EXCEL基本操作、公文撰写能力。

2.面试(占总成绩的40%)

时间、地点:具体通知为准。

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举止仪表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3.加分(综合能力测试折合后加分)

有1年以上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经历的加3分,需提交工作证明。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填报加分项,并在报名结束前提交加分证明材料,若未填报或未及时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成绩公示

尼玛县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成绩。

(五)体检

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生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和实际表现。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培训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院党组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

(二)上岗试用1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六、待遇

(一)试用期月工资为4500元;聘用期内月工资5000元(未扣三险)。

(二)提供住宿。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96-3712552

咨询电话:19989264340    14718968887

本公告由尼玛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

1.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尼玛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各招聘环节的相关信息均在考生微信群公布,报名时,请考生扫码加入考生微信群,及时关注考生微信群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2.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等费用,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培训班。

3.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一年,若本院编外人员岗位出现缺额时,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标签: 聘用 报名 招聘 尼玛县 体检 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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