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24年非事业编岗位招聘公告

武汉音乐学院现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8名,主要面向教师岗位。应聘者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且满足基本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考核方式为面试,及格线60分。面试后将进行体检和公示。试用期六个月,聘期三年,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聘用人员服从岗位安排,缴纳五险一金。如有疑问,可咨询人事处或纪委办公室。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武汉音乐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人才派遣)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武汉音乐学院2024年非事业编教学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武汉音乐学院招聘网站(http://zhaopin.whcm.edu.cn)注册报名。每名应聘者最多报考2个岗位。

3.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视同不合格,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凡与武汉音乐学院教职员工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4.应聘者须在武汉音乐学院招聘网站上传下列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登记照。

②就读大学以来的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上传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学历学位要求: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国内院校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港澳台地区院校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2.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参加考核。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五、体检与公示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在通过及格线的基础上,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由我校人事处统一组织,在湖北省三甲医院进行。

拟聘人选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选,在武汉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hcm.edu.cn/)进行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学校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六个月,聘期三年。聘期考核合格,根据岗位需要,经学校及本人同意可以续签。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3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我校可根据需要递补。

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及岗位工作任务的安排和调整。

七、政策咨询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

政策咨询电话:027-88067726(武汉音乐学院人事处),邮箱:wuyinzhaopin@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27-88067292(武汉音乐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武汉音乐学院

2024年3月14日

附件:《武汉音乐学院2024年非事业编教学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标签: 岗位 音乐学院 招聘 聘用 武汉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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