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黑河市第二阶段人才引进公告》要求,现就拟进入面试考生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确认时间
3月14日(上午8:30—11:00)
二、现场资格确认地点
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31号)。
三、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名单详见附件1)。
四、现场资格确认材料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资格确认后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存。
1.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与网上报名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现场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额外提供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盖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
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港澳台地区及海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限中共党员的岗位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教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医生岗位要求的医师资格证。
5.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组织或人社部门加盖公章,见附件4)。
6.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
2.考生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务必于2024年3月13日17:00前将《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承诺书》(见附件3)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标注“仅供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承诺使用”字样),以拍照或扫描的形式发送至rencaizhongxin520@163.com邮箱。
3.凡因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引进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考生自动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设定的笔试成绩合格线)。如出现递补情况,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请保持电话畅通。
4.面试具体时间安排以现场资格确认后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为准。考生须及时关注黑河先锋网、黑河市人民政府网,并保持电话畅通;若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或通知,亦或考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如手机关机、无法接通、不接电话等情形),责任由考生自负。
5.咨询电话:0456-8280302
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
黑河市第二阶段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11日
标签: 资格 考生 现场 确认 附件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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