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潍坊市“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选调公告》规定,将组织对进入青州市B类职位面试范围人员(附件1)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3月22日—23日9:00—17:00。
地点: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青州市圣水路3669号)。
二、资格复审形式
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须提交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可委托他人代审。
三、需提交的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A4纸打印,信息真实有效,“报考诚信承诺书”一栏本人手写签名和日期)。打印入口:https://ksbm.sdwfhrss.gov.cn/rsks/。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还未获得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非自荐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中共党员须提供所在院系或单位出具的党员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5、在校就读期间,担任过符合报考条件职务的考生,须提供主要学生干部聘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由任职时所在校(院系)出具其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为公告中规定的职务并注明任职时间,参考模板见附件2)。
上述材料中需提供复印件的,数量均为1份,资格复审时需按以上顺序排序审核,并由青州市优才办留存。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准备好各项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凡因通讯不畅或材料不全影响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
2、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3、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须携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附件3,须注明考生身份证号,并由考生签字、按手印)原件、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到现场代为办理。
4、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附件4),经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后,以照片形式报送青州市优才办邮箱(qzswzzbgbyk@wf.shandong.cn)。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且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5、根据选调公告要求,B类职位笔试“根据选调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经研究,2024年青州市“优才计划”选调B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
6、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未通过导致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逐人进行电话通知,未参加资格复审的递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的递补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7、资格复审其他事宜,可咨询0536-3822725、0536-3822786。
附件:
青州市优才计划选调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
标签: 复审 资格 选调 复印件 原件 青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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