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审判辅助人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审判辅助人员面试将于2024年3月17日举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入场,逾时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设备、穿戴首饰或奇装异服入场。违规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须服从监考人员安排,做好面试准备,遵守考试纪律。如遇疑问,可致电咨询电话。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

按公告要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地点

(一)面试时间

1.请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3月17日(周日)上午8:20入场,8:55后考生禁止入场。

2.请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3月17日(周日)下午12:20入场,12:55后考生禁止入场。

(二)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通知—中法_01.png面试通知—中法_02.png面试通知—中法_03.png

(三)面试地点

中国沈阳人才市场一楼(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

三、考生须知

1. 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不按要求携带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2. 考生应严格按照面试通知的时间提前到指定地点候考,规定时间未到者取消面试资格。要求考生服从监考人员安排,进行面试前各项准备工作。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考场和候考室。已带入候考室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关机装在发放的移动设备保管袋中,在保管袋封面填写准考证号和姓名,放至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违纪违规相关规定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放入指定位置的手机出现铃响或震动的,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按违规违纪相关规定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提示:各类智能手表手环等智能穿戴设备属于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不可带入座位,需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3.不得穿奇装异服、佩戴首饰(戒指、项链、耳环等)。

咨询电话: 024-22531393(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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