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补充招聘申报岗位的公告

天水市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充基层就业指标空缺。未就业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在教育、卫生等基层单位就业。用人单位需管理规范、为毕业生提供留用条件和足额社保。申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社保凭证等。申报时间为 3 月 14 日至 21 日,地点在天水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用人单位须严格审核招聘人员,违规行为将追责。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高质量就业,缓解用人单位用工需求,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为民实事有关文件精神,及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拟对天水市近三年项目招聘人员流失出现的指标空缺情况进行补充招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人员范围

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愿意在天水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涉藏州县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方案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二、项目单位范围

我市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必须管理规范、经营状态良好且3年项目期满后仍然能够为招聘人员提供留用条件,按时足额为毕业生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与招聘毕业生依法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对近3年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纳入项目范围:不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受到举报核查属实或被劳动监察等部门查处的;经营状态较差、管理混乱,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有其他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

三、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3月14日至3月21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送地点:天水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培训考核科(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D座2区2楼207室)。

四、申报所需材料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最近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3.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用人单位情况详细介绍,其中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资报酬(不包括财政生活补贴)、社保待遇等。

5.《天水市2023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招聘岗位申报表》。

五、工作要求

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审核条件,规范招聘项目人员,确保双向对接公开、公平、公正。严防虚报、冒领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对在项目实施中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注:2023年已参加项目的用人单位不再提供1-4项。

联系人:天水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陈媛媛

联系电话:0938-8393651

投诉举报电话:0938—12345(政务服务热线)0938—8138195

附件:

1.天水市2023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招聘岗位申报表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4日

附件1:天水市2023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招聘岗位申报表.xlsx

标签: 就业 天水市 毕业生 招聘 项目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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