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杭县委人才办关于印发2024年上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引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计划引进10名高素质人才,招聘9个岗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形式。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聘用人员将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如工资待遇、引才补助、购房补贴等。招聘过程中对报考资格、考试考核等环节均严格把关,对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加强上杭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素质人才引进力度,不断改善人才结构,根据《关于实施“智汇上杭”聚才计划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的办法》(杭委发〔2023〕4号)《上杭县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杭委组通〔2021〕12号)《中共上杭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县医院等单位用编的批复》(杭委编办〔2024〕用字6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素质人才10人。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高素质人才引进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高素质人才引进岗位9个,计划引进人数10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上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高素质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3月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其他条件。

1.属于市级及以上三级医院主治医师的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设区市三级乙等及以上综合医院从事相应报考岗位5年及以上的主治医师,且聘任报考岗位相应的主治医师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满3年及以上;

(2)近5年内未在上杭区域内从事过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且正在从事临床工作。

2.属于“双一流”(含原“985”“211”)、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近5年内毕业的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

(2)未曾在上杭县区域内从事过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且正在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3.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年限、工作经历年限、聘满职称年限等资格条件的认定截止2024年8月31日(或提供相应考试通过证明)。

4.岗位要求学历类别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到就读学校;学历类别为“国民教育序列”,是指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大、夜大等教育形式;“不限”指没有特定要求,非国民教育序列与国民教育序列的毕业证书通用。

5.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中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报考者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6.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 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应聘对象可网上报名,也可到高校报名点或招聘单位人事部门现场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高素质人才引进现场报名地点及时间

①上杭县总医院(含县医院、中医院,下同)人事宣传科报名点,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

②上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报名点,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6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

2.网上(线上)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正常上班时间)。应聘对象将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或拍照,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至相关单位邮箱(邮件及文件名:上杭县医疗卫生人才招聘+毕业院校+专业+姓名+应聘岗位):

①上杭县总医院邮箱:shxyyrsk@126.com。

②上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shcdcbgs@163.com。

(二)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要求,提交《上杭县引进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附件2)及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他专业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上述报名材料发送至相关单位邮箱。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和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4.上述需提供的相关打印、复印材料,统一按A4纸格式,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手机号请务必填写)。

5.报名联系方式

①上杭县总医院:0597-3131108。

②上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97-3098988。

(三)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人员。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2.网络报名人员。招聘单位将及时下载并组织初审,初审合格报考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报考资格现场审核核验,现场审核核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考试人选,具体考试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方案由招聘单位另行制定,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对象因怀孕等特殊原因不能进行相关体检项目检查而造成体检医院无法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的,对其实行延期体检,招聘单位与体检对象书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体检对象在约定的延缓期限内可进行体检时,经本人书面申请,按上述要求进行体检;在约定的延缓期限内未进行体检的,按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处理。

(四)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外单位保管的,须按规定到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档手续。考生因不及时提交相关考察材料或办理调档手续而影响考察的,责任自负。

(五)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聘用

(一)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卫健局、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审核。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前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在公示期内受到举报反映有关问题且经核实后确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按上述办法确定递补人选。

(三)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其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设区市三级乙等及以上综合医院主治医师要求最低服务年限10年,“双一流”(含原“985”“211”)、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毕业生要求最低服务年限5年(不含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进修培训的时间)且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临床类、公卫类、中医类、口腔类等专业的招聘人员要求入职5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七、政策待遇

高素质引进人才的工资待遇、引才补助、购房补贴等相关政策待遇,按《关于实施“智汇上杭”聚才计划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的办法》(杭委发〔2023〕4号)的要求和标准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未能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报考者在考核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处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上杭县卫健局商中共上杭县委人才办、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附件1.上杭县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高素质人才引进招聘岗位表(2)(4).xls

附件2.上杭县引进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2)(3).doc

附件3.2023年中国最佳医学院校综合排名前50名院校(医学界)(2)(4).doc

附件4.2023年中国最佳中医院校综合排名前10名院校(医学界)(2)(4).doc

标签: 上杭县 聘用 招聘 体检 岗位 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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