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及高级职称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1批)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公布2023年第1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反映,电话:022-85450826,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邮编300222)。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5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300222)

电话:022-85450826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及高级职称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1批).pdf

标签: #公示 #2023 #信函 #师范大学 #人员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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