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佳木斯市第二阶段人才引进公告》有关规定,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报考富锦市事业单位,且经用人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考察合格的10名考生(详见附件1)。
二、集合时间与集合地点
时间:2024年1月6日上午7:00
地点: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路671号文体会展中心北门(贵宾出入口D)。
三、体检项目与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执行。
四、体检有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生须提前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体检表个人信息页》(详见附件2),体检集合时统一上交。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不进行X光检查,按要求形成手写书面说明材料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5.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体检费550元(需带现金,由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收取)。
6.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检资格。
7.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否则按违纪处理。
咨询电话:0454-2333066 15636450101
附件:1.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暨佳木斯市第二阶段人才引进富锦市事业单位体检人员名单.pdf
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
富锦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3日
标签: 体检 考生 人才 富锦市 引才 佳木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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