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选公示(二)

根据相关规定,福建师范大学公示拟聘用人选吴诗怡,用于财务处会计岗位。经过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吴诗怡以综合成绩第三名递补该岗位拟聘用人选。若有异议,公示期间可联系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或人事处。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等文件要求,经报名、资格复审、笔试、资格复核、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经学校研究确定吴诗怡同志为拟聘用人选,现予以公示。

岗位

姓名

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

名次

考核体检

财务处会计

吴诗怡

30.80

51.72

82.52

3

合格

注:财务处会计岗位综合成绩第1名放弃,递补该岗位综合成绩第3名。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1日

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福建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0591-22867115(纪检监察部门)

0591-22867359(人事处)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4年3月13日

标签: 2024 成绩 人事处 吴诗怡 财务处 13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

微信扫一扫
订阅每日考试


备考专区

时政热点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