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 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学校共青团改革创新,不断加强学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好共青团为党育人的政治职责,推动学校共青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党委组织部、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青年师生中遴选校团委挂职、兼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数量
计划遴选挂职副书记1人,兼职副书记(教师)3人,兼职副书记(学生)2人;遴选工作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具体岗位安排由遴选工作小组结合报名情况确定。
二、遴选条件
1.思想积极进步,政治觉悟较高,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2.教职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推荐35周岁(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青年教职工;学生为全日制在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热爱共青团工作,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开拓能力和创新意识,身心健康。
5.有组织和策划大型活动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6.优先考虑学校青年人才担任兼职副书记(一般遴选1位)。
7.学生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曾为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2)曾为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团委副书记等职务;
(3)曾为研究生支教团成员;
(4)曾(现)任校团委兼职团干部。
三、遴选流程
1. 推荐报名。教学单位可推荐师生各1人,其他单位限推荐1人。推荐对象填写《校团委挂职、兼职副书记人选报名表》(附件),并于3月18日前将报名表报送校团委0113室。
2. 答辩面试。推荐人选需参加校团委组织的答辩面试,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3. 组织考察。学校团委挂职、兼职副书记遴选工作小组将到有关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4.确定人选。学校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任人选,报学校党委审批通过后,确定人选。
四、管理与使用
1.挂职、兼职副书记每周须保证一定的坐班时间,原则上,挂职副书记工作重心应以团委为主,兼职副书记应保证不少于工作时间的一半。
2.挂职、兼职副书记不脱离原工作岗位,不占编制,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原则上,挂职副书记转组织关系、不转人事关系,兼职副书记两项关系均不变动。挂职、兼职副书记须结合实际列席团委党支部组织生活。
3.挂职、兼职副书记实行任期制,任期1年(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由校团委组织专项考核,考核结果由党委组织部备案。
4.任职期间,挂职、兼职副书记要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团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团委联系,联系人:马卓识,联系电话:82191800。
中共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共青团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
标签: 兼职 挂职 书记 校团委 遴选 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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