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发挥专家、学者等在行政复议工作中的作用,切实推动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复议委员会职责
南宫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是市政府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向行政复议与应诉机关提供意见的专业咨询机构。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需要为编写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例、开展行政复议监督等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应邀参与行政复议监督检查、行政复议案卷评查、依法行政考核等活动,聘期3年,根据需要可以适时调整,聘期届满可以续聘。
二、选聘对象
熟悉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知识或具有相关法律实践经验的高等院校法学教师、执业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从事土地类、农业农村类、城乡建设类、卫生健康类、环境类、食品药品类等工作的技术性专业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品质,公道正派,无刑事犯罪、严重违纪及违反职业道德等不良记录。
(三)经常居住地在南宫市内,有条件参与案件咨询或者其他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四)具有五年以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专业技术领域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状况较好的资深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3日至3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填写《南宫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选聘报名表》(附后),并由本人签名。同时,附上符合选聘条件的印证材料,如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工作业绩等。《报名表》以及前述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PDF格式)。请务必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发送ngssfjfz@163.com(邮件名称为“单位+姓名选聘复议委员”)。
(三)资格审查
市司法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专业领域的权威、影响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并考虑参加工作的便利性、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与初选,提出拟入选委员人员名单。
(四)公示期限
市司法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选用。
(五)有关要求
本次选聘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南宫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3日
联系人:王英东 杨晶 电话:5058269
标签: 行政复议 选聘 南宫市 报名 专业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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