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熊家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和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审核审批备案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巡河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择优招聘。
二、拟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招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名,具体负责熊家镇大周溪石公村(石公沟)双清白桃萍至石门嘴大桥的河流巡查、河长制宣传和河库日常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辖区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我市户籍脱贫人口和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安排;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1.已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创业人员;
2.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人员;
3.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人员;
4.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5.向外投资入股20万以上;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因残疾或患重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熊家镇农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3-58472081。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卡及其他证明材料(残疾证、低保证等)。
(二)资格审查
由熊家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报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告知报名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由熊家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六、考察结果和公示
根据现场报名审核结果和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在熊家镇人民政府公示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熊家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期限为1年。期限届满,熊家镇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八、在岗待遇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支付周期不超过1个月,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支付周期不超过15日。劳动报酬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不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或购买意外商业保险。
九、其他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万州区熊家镇人民政府。
附件:万州区熊家镇人民政府2024年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计划招聘一览表
重庆市万州区熊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3日
附件
万州区熊家镇人民政府2024年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计划招聘一览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用人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数量 | 岗位描述 |
1 | 熊家镇人民政府 | 熊家镇 | 巡河公益性岗位 | 1 | 负责熊家镇大周溪石公村(石公沟)双清白桃萍至石门嘴大桥的河流巡查、河长制宣传和河库日常管理等工作 |
附件:重庆市万州区熊家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简章(巡河公益性岗位)2024.3.13.doc
标签: 熊家镇 招聘 岗位 公益性 非全日制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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