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白马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北流市白马镇人民政府面向本市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后勤人员。应聘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学历初中及以上,并符合北流市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即失业登记、就业困难认定有效的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2-13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否则将取消报名资格。应聘者可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北流市白马镇人民政府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775-6541001。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北流市白马镇人民政府计划面向北流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岗位是后勤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愿意履行义务,能保守工作秘密;

(三)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北流市本地户籍的城镇居民,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符合市公益性岗位安置的要求,即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认定为我市就业困难人员,且失业登记、就业困难认定仍处于有效状态的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之一:

1.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城镇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城镇失业人员;

3.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5.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6.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社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用人单位根据北流市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岗位人员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的部分。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北流市白马镇人民政府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3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北流市白马镇人民政府。

3.报名要求:符合公益性岗位的应聘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4.咨询电话:0775-6541001。

北流市白马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2日

标签: #人员 #报名 #北流市 #失业 #招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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