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以博士后为主的专职科研队伍建设,完善专职科研队伍结构,提升自主创新和团队攻关能力,根据《北京大学加强理工科专职研究人员队伍建设试点方案》(校发〔2019〕136号)等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度专职研究岗位(包括特聘副研究员岗位、特聘研究员岗位)的遴选聘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精神,恪守学术道德,身心健康,能够胜任专职研究岗位的工作。
2. 申请人一般应具有两年及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且取得优秀科研成果。
3. 申请人首次申请专职研究岗位,院系通常可推荐特聘副研究员岗位。特别突出的,经院系学术委员会审议可推荐特聘研究员岗位。
二、 招聘流程
1. 各院系根据科研工作需要提出岗位需求,并将《北京大学专职研究岗位需求表》报学校人事部备案,备案后可自行公开发布岗位招聘启事。
2. 各院系应严格把关,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和匹配经费等资源可持续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院系党委须对拟聘人选进行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评估,院系对拟聘候选人进行审议,并出具聘任意见。院系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推荐材料等提交至学校人事部。
3. 申请特聘研究员岗位的候选人,须先通过院系学术委员会审议后方可推荐。
三、 提交材料要求
1. 个人申请;
2. 个人履历;
3.北京大学专职研究岗位聘任审批表(一式两份);
4. 不少于3份推荐信(仅限推荐特聘研究员岗位时提供);
5.《北京大学专职研究岗位候选人情况简表》;
6.《北京大学专职研究岗人员成本测算及经费保障表(劳动合同制)》或《北京大学专职研究岗人员经费保障表(博士后)》。
特别提示:
(1)每季度一批次,收取材料截止时间分别为3月5日、6月5日、9月5日、12月5日,请在相应截止日期前提交以上各项纸质版材料,提交前须候选人签字、单位人事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等;
(2)同时提交各项签章材料的pdf格式电子版至wjsun@pku.edu.cn(博士后),rsbxyl@pku.edu.cn(劳动合同制)。
四、 人员管理
1. 通过博士后体系入职专职研究岗位者,学校按上级部门和北京大学博士后相关政策提供管理服务,专职研究岗的聘期最长不能超过国家政策规定的博士后最长在站年限。拟聘人选如不符合我校博士后进站条件,可通过劳动合同制方式聘用,学校按北京大学劳动合同制职工相关政策提供管理服务。
2. 专职研究岗位的首个聘期一般为3年,根据考核结果、工作需要以及经费资源可持续情况,可以续聘。
五、 薪酬待遇
1. 通过博士后渠道入职的专职研究岗位人选的基本年薪和奖金由院系或课题组承担。院系可根据受聘人选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在专职研究岗位年薪框架内自行确定其年薪档次,同时享有学校全职博士后的薪酬外的其他福利待遇。
2. 通过劳动合同制渠道入职的专职研究岗位人选的用人成本由院系或课题组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院系可根据受聘人选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结合匹配的经费支持和劳动合同制相关规定,自行确定年薪档次。
六、 联系方式
人事部联系人:孙老师(博士后事务,62756364)、林老师(劳动合同制事务,62754108)、孙老师(师资管理事务,62767109)
联系邮件:grsbzzyj@pku.edu.cn
人事部
2024年3月13日
标签: 专职 岗位 博士后 院系 劳动合同制 特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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