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州市2023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公告》要求,经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吴鑫铖等44名同志(具体名单见附件)为抚州市2023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第一批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20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咨询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0794-823634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0794-822229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94-8222130
2.监督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0794-823201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附件:抚州市2023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名单.docx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
标签: 抚州市 0794 试用期 保障局 人力资源 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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