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卫生高级人才(控制总量)的公告

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高级人才10人,招聘条件包括年龄、学历、能力等,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1月18日。采取技能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技能考核占比50%,面试占比50%,考试总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加强医院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优化人才结构,根据医院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国家、省和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高级人才(控制总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聘人员的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或者急需紧缺专业经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之日;

6.应聘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医师及专业技术岗位等资格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报名之日。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本次公开招聘卫生高级人才10人,具体情况详见《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卫生高级人才岗位汇总表(人员控制总量)》(附件1)。新聘用的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公开招聘卫生高级人才报名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电子邮箱(jnsdefybjyrsk@jn.shandong.cn)。报名时间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应聘人员发邮件后应与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进行电话确认(0531-76256096)。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6日—1月18日

(三)资格初审

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对应聘人员发送到报名邮箱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对资格初审结果给予回复。

(四)现场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指定专人现场复审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领取《技能考核通知书》。

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公开招聘卫生高级人才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3.学历学位证书。

4.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

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个人简历(包括基本信息、获得荣誉及社会实践等情况)。

6.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申请、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阶段

提供)。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的各类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提供的,一应发现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技能考核与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技能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总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人选。

(一)技能考核。技能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技能和操作水平。技能考核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技能考核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技能考核后,组织面试。根据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范围人选(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范围人选。技能考核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面试范围人选。面试范围人选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按照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每组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每项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要素平均分,各要素平均分之和为应聘者的得分。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技能考核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人员空缺,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报名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出现技能考核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组织,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体检。考察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市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考察由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一般不得超过体检结束后90日;情况复杂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一般不得超过30日。到规定的完成期限(含延长期限)时,有关审查调查等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当终止招聘程序。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因个人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专业技能考核、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jndefby.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双方应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1:济南市第二妇保院公开招聘卫生高级人才岗位汇总表(人员控制总量).doc

附件2. 公开招聘卫生高级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标签: 面试 应聘 人员 招聘 岗位 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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