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决定对体检入围人员组织体检,现将体检对象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 | 职位名称 | 备注 |
1 | 刘思源 | 男 | 5111111040804 | 南充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 项目管理 | |
2 | 何 润 | 男 | 5111111023120 | 工程造价 | ||
3 | 林俊宇 | 男 | 5111111103317 | 南充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造价站 | 工程造价 | |
4 | 范晓丹 | 女 | 5111111082604 | 会计 | ||
5 | 张 舟 | 男 | 5111111115916 | 南充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中心 | 消防设计审验(一) | |
6 | 余佳会 | 女 | 5111111114622 | 消防设计审验(二) |
二、体检时间
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
三、体检集合地点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506(南充市顺庆区万年东路1号)。
四、集合时间
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上午8:00。
五、体检地点
临时指定。
六、体检费用
费用由参检人员本人承担,其标准按随机抽取体检医院的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七、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需带上身份证、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二)参检人员在体检前一晚不吃油腻食物且在晚上9:00之后不进食(水)。体检前不吃早餐、不喝水,空腹接受体检。
(三)逾期不到或证件不齐、身份不符者取消体检资格。
(四)体检期间,参检人员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参检人员须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体检期间不得擅自离开指定体检区域。
(六)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系近视的,请自行带上框架式眼镜参加体检。
(七)参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电话:0817—2225213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3日
标签: 体检 南充市 参检 人员 2024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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