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通过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对海原县2023年事业单位拟聘用1名工作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3日至1月10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向海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我局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将取消被举报人的招聘资格。
来信请寄:海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3办公室
举报电话: 0955—4011954
附件:海原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第五批)公示名单
海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日
海原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第五批) | ||||||||||||||
序号 | 招考单位名称 | 报考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总成绩 | 总排名 | 报考岗位代码 | 学历 | 学位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名称 | 备注 |
1 | 海原县国有林场和草原建设服务中心 | 林木管理岗 | 洪莹 | 女 | 1999.04 | 回族 | 69.71 | 1 | 64093 | 本科 | 无 | 宁夏大学 | 林学 |
标签: 海原县 公示 举报 2023 聘用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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