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帮扶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文件规定,经用人单位自愿申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财政局共同审核,确定2024年芦淞区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本次开发计划共涉及2家用人单位,包含2个岗位(见附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公益性岗位谁开发、谁用人、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公益性岗位人员用工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岗位援助作用。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招聘、使用、工资发放、缴纳社会保险等,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用人单位应定期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在岗人员工作情况,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开展公益性岗位相关工作。
附件:2024年芦淞区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
株洲市芦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5日
附件:
2024年芦淞区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 | ||
序号 | 用人单位 | 开发岗位数 |
1 | 贺家土街道办事处 | 1 |
2 | 枫溪街道办事处 | 1 |
合计 | 2 |
标签: 公益性 岗位 用人单位 2024 芦淞区 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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