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干镇人民政府关于拟聘用韦学顺等2位同志为金融协办员的公示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拟聘用韦学顺、刘常彦两位同志为村委会人社金融协办员。公示期从2024年1月3日至9日止,如有异议请向董干镇人民政府反映。两位同志均为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符合申报条件,拟聘用为嘎啊村委会金融协办员和新队社区金融协办员。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文件要求,现拟聘用韦学顺等2位同志为村委会人社金融协办员。

公示期从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9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董干镇人民政府反映(电话:0876-3016227)。

序号

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人员类别

申报岗位

结果

1

韦学顺

初中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嘎啊村委会金融协办员

拟聘用

2

刘常彦

初中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新队社区金融协办员

拟聘用

董干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日

标签: #协办员 #2024 #聘用 #韦学顺 #董干镇 #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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